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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广州)采访报道指引


  2003年12月12日至12月21日,第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在广州举办,请各媒体记者按照如下指引进行采访报道:
   一、凭组委会办公室印制的《记者证》(与各媒体的《记者证》同时使用)参加金钟奖举办过程中的各项有关活动。
   二、金钟奖新闻中心设于东方宾馆西楼1714、1718房,每天均有宣传组的工作人员值班,共设有8台电脑(其中每个房有l台可拨号上网)、传真机、电话(总机86669900—1714、1718),各媒体记者凭组委会办公室印制的《记者证》在新闻中心工作。
   三、组委会办公室指定“大洋网”(http://www.dayoo.com)以及“广州文化信息网”(http://www.gzwh.gov.cn)为金钟奖对外信息发布的网站,各媒体记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有关资料和信息。
   四、由中国音协邀请的外地媒体记者,在东方宾馆统一接待,在东方宾馆的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责,记者凭房卡到8楼赛龙夺锦厅就餐,早餐7:30,午餐12:00,晚餐17:30。
   五、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的活动,入住东方宾馆的媒体记者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交通,请各媒体记者参阅《服务指南》。
   六、记者参加比赛期间有关活动,请按宣传组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特别是观摩比赛,应避免人员太集中,以保证比赛秩序。
   七、摄影、摄像请勿用闪光灯,以免影响比赛、演出和观众的观看,注意保持赛场各条通道的畅通,保证开幕式晚会、颁奖音乐会和闭幕式晚会电视台转播、直播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请各新闻单位认真核对出席晚会的领导名单,确保领导名单不错报、不漏报。
   九、请各位媒体记者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大力支持金钟奖宣传工作,共同打造金钟奖的品牌。如有接待不周之处,请多谅解。

第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广州)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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