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艳芳照相馆
创于1912年,当年广东三水人黄跃云、刘骨泉合资在广州中山五路新民路创建,当时号称"省港艳芳照相馆"。三十年代黄跃云去世,由其子黄劢修与友人合作经营。抗战期间一度停业,复业后由黄劢修、林礼庭、方文享和徐启明等人合作经营,直至建国后公私合营。二十年代"艳芳"已颇具规模,并集中了行业中的一些技术人才,因此,社会上不少顾客,特别是海内外华侨都乐意到"艳芳"拍照,使"艳芳"饮誉海内外。二十年代初,"艳芳"拍照了大量有历史价值的纪实照片,不少已成为再现历史的珍贵镜头。如1923年8月11日孙中山在永丰舰上纪念"广州蒙难"一周年的集体照,现这张相片经复制后仍挂在"艳芳"的厅堂。1927年鲁迅先生也和夫人许广平及蒋径三到"艳芳"拍照片;原国民政府副主席李济深先生亦曾到"艳芳"拍照,并书写"其余视诸斯手"的条幅赠给"艳芳"。此外,在二十年代国民大革命时期,《广州国民日报》特邀"艳芳"拍摄重要新闻照片条幅供该报刊用。同时还拍摄过一系列历史照片。解放后,"艳芳"为国家领导人毛主席、邓小平、叶剑英、罗瑞卿、江泽民来广东活动时拍照。此外"艳芳"还为省、市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拍摄团体相。
1994年国内贸易部授予艳芳照相馆"中华老字号"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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