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努力推进文化建设。结合城市环境“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有效保护利用历史文化,改善文物保护单位环境,改造电影院和影剧场,建设新的文化设施,促进了广州城市文化品位的提升。
下面,向各位领导重点汇报广州市文化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并就目前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的思路。
一、广州市文化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
广州市现有博物馆、纪念馆24个,公共图书馆15间,艺术馆、文化馆13间,市属剧团8个。由于地铁拆迁、市政建设、小区改造等原因,市属8家电影院被拆除,7家影剧院因建筑物破旧老化、无消防自动喷淋系统而关门停业或半停业,目前市属影剧院仅存10家。加上省属、部队及其它系统的剧场、电影院共20家。
“九五”期间市本级文化系统完成建设投资额3.46亿元,其中市统筹投资3.11亿元,文化系统自筹3500万元,为解放以来最多的五年,也是新建成项目、竣工面积最多的时期。新建成广州艺术博物院(计划投资17800万元,建筑面积38340平方米)、红线女艺术中心(投资4000万元,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广州芭蕾舞团团址(首期)(计划投资9750万元,建筑面积21800平方米)、广州艺术学校新址(投资4000万元,建筑面积9474平方米),但芭蕾舞团团址二期(审查厅)工程尚未进行。作为广州新形象的文化标志性建筑的广州大剧院进行了设计方案招标;广州报业文化广场已完成设计方案国际招标;广州博物馆新馆亦规划了用地。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提出了结合解决消防设施对影剧院进行维修改造的方案,在林市长直接关心和财政、房管部门的支持下,1996-2000年,市财政拨款1500万元、市计委出资200万元、市委宣传部出资300万元、文化部门自筹900万元,维修改造了南方剧院、儿童电影院、平安戏剧等7间影剧院。维修改造后的影剧院安装了消防自动喷淋系统;停业6年的儿童电影院恢复面向少年儿童为主的营业;永汉电影院票房收入进入全国十强;平安大戏院改建粤剧旅游剧场。目前正在对海珠大戏院进行改造维修,改建成老戏院博物馆。将河南电影院改建成木偶艺术中心。
我市文化设施逐步增强和配套,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并具一定现代化水平,有以下经验值得总结:
1、将文化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计划,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广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使我市文化设施建设有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市政府不断增加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使我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能够陆续动工兴建,文化事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市政府出台一系列经济政策支持文化建设。1996年10月,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广州文化事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1996]122号),其中扶持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有:每年增加文化专款2220万元,其中,文物保护维修费800万元,支持高雅艺术和公益性文化专项资金800万元,博物馆文物征集费300万元,市级图书馆购书款从180万元增至400万元,剧团排练场维修和设施购置专款从150万元增至250万元,拨出300万元用于奖励文化馆(站)的达标升级;从政策上扶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小区和新区建设需同步配套建设文化设施;对文化设施建设和改造、文化系统知识分子住房建设给予减免部分税费的优惠。
二、广州市文化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一批起点高、大手笔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广州市目前虽然已拥有广州艺术博物院、红线女艺术中心、广州芭蕾舞团团址等档次较高的新的文化设施,但作为区域性的文化中心,还缺乏一大批独具特色、规模相当、装备先进、品位高雅、功能完善、能够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的文化设施。与上海市对照,差距明显。上海近几年兴建的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投资8.9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高度468m,居世界第三、亚洲第一。上海大剧院投资13亿元,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总高度40m,共10层,2000多个座位,舞台设施世界一流,分为主舞台、后舞台和左右两个侧舞台,可作平移、升降、倾斜、旋转等变换,舞台设备全部采用计算机控制,兼具歌剧、芭蕾、交响乐及综艺节目的演出功能,能满足世界上级别最高的剧团演出要求。除了演出功能外,还有观光餐厅、贵宾厅、咖啡厅、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上海科技博物馆是国内最大的集科技、天文、自然博物馆“三馆合一”的科技馆、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以“自然·人·科技”为主题,共分6大展区,展区内设有地壳探秘、儿童科技城、雨林之旅、四维影院、立体巨幕影院等。该馆建成以来,深受游客尤其是少年儿童的喜爱,目前已成为上海重要的科普基地和休闲旅游基地。上海这些有影响的城市文化标志性设施已经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广州缺乏标志性文化设施的问题,已引起政府的重视,其建设亦纳入了规划。在“十五”期间分步筹建作为标志性文化设施的广州大剧院、广州报业文化广场、广州博物馆新馆,前景令人鼓舞。
2、基础文化设施数量不足,档次低、规模小。图书馆、博物馆、书店、影剧院等是城市的基础文化设施,它面向大众,对于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广州与北京、上海相比,差距也是明显的。以公共图书馆为例,2000年,上海有32座,总藏书量为5520万册;北京有25座(含国家图书馆),总藏书最为3016万册;而广州只有15座,总藏书为845万册。人均拥有图书馆藏书,北京为2.18册(含国家图书馆藏书),上海为3.28册,广州则人均1.21册(含在广州的省图书馆藏书)。以博物馆为例,我市的博物馆门类单一,基本是历史性的,缺少自然、科学、人文、行业博物馆,更缺乏像上海科技馆那样现代化的博物馆。广州市的影剧院大部分是二、三十年代的建筑物,而且大多是租赁的,文化部门没有物业产权,改造重建受到一定的制约。五、六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有过阶段性发展,新建了一些影剧院,但近十年来,老、旧、停、拆多,投资、新建、改造少。1997年第五届中国戏剧节在我市举办,市属剧场拿出条件最好的南方、江南两院,结果皆因舞台演出区太小而使许多外地剧团无法接受。
3、文化设施网点布局不够合理。广州的文化设施相对集中在越秀、荔湾、东山、海珠四个老城区,而天河、芳村、白云、黄埔等新城区的文化设施配置明显不足。而且,文化设施大都零散、孤立,之间缺乏必要呼应,不利于城市文化整体形象的树立。据有关资料,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出现了将文化设施相对集中而形成文化建筑群、文化区的趋势。这对于凸现城市文化形象、更有效地发挥设施的功能都大有益处。广州目前仍然未能形成文化区或文化景观带。
4、文化设施产权关系未理顺。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现有一些文化设施,主要是电影院、影剧场的产权不归属文化部门,给文化设施的改造、维修以及布局调整等带来不便和困难。小区配套兴建的文化设施,由于产权不属文化部门,致使一些场地一直不能用作文化功能,公益性文化设施也难以保证其公益用途。
5、居住小区配套的文化设施,从规划到交付使用的过程出现脱节,建设者、使用管理者的责权不明晰。《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州市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对小区的文化设施配套有具体的指标要求,根据建设规模、居住人口配套电影院、文化馆、文化站,广州的小区配套文化设施有章可循。规划部门也依据要求将文化设施纳入公建配套项目。但由于文化部门无法知道小区何时动工、何时验收,难以跟踪落实文化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再者,配套的文化设施是无偿还是有偿交付使用,文化部门接管后如何保证管好用好,均无法规规范。
三、“十五”期间我市文化设施建设的思路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建立多元、多渠道有效的投融资体制,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文化设施建设;通过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档次,坚持高标准建设新的、量力而为改造旧的原则,逐步形成以标志性文化设施群为特征的城市文化形象载体,实现文化设施的规模和积聚效应,增强广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统一规划,分类建设
1、公共文化设施:分为以下8类:⑴剧院、电影院、电影城;⑵图书馆;⑶博物馆(院)、纪念馆;⑷文化旅游景区;⑸文化广场;⑹群众艺术馆;⑺文化馆(站、室);⑻社区文化中心。
2、文化生产设施:主要有二类:⑴剧团团址;⑵考古所、文研所、艺术学校等。
(三)突出重点,分层次实施
第一层次:主要依靠政府投资,按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标准,兴建若干广州标志性的大型文化设施。重点项目有:广州大剧院、广州报业文化广场、广州博物馆新馆等。
第二层次:依靠政府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和引进外资,多渠道筹资,改造建设一批档次较高的文化设施。主要项目有:广州太阳杂技广场、广州粤剧大观园、广东木偶艺术中心、广州图书馆新馆等。调整全市影剧院的布局,优化结构,改造建设若干个小间、多厅电影城和具有特色的中型剧场,完成艺术团体团址改造和演出基地配套。
第三层次:依靠各区政府投入,改善文物保护环境,建成若干文化旅游景区。主要项目:南越国系列遗址、黄埔军校文化旅游景区、沙面近代建筑群文化景区、南海神庙文化旅游景区、大小马站书院群、中共三大旧址、大元帅府纪念馆等。
第四层次:主要依靠区、县级市政府投资和社会力量支持,建设合理分布于城区、农村的文化设施。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单位、行业建设自然类、科技类、行业类的博物馆、纪念馆。各区(县级)市建成一个中心文化广场和若干社区文化广场,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文化馆、图书馆,改善街道文化站、配套社区居委文化室(文化中心),形成基层文化设施网络;抓紧住宅小区文化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本市在新建住宅小区及规划发展区域中建设文化设施的核查验收和社会监督。
(四)对策措施
1、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广州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在推进城市环境“十年一大变”的过程中,适应城市生产力发展布局和生态城市格局的要求,立足于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品牌,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建设适应创业发展和适应居住生活的城市,优化调整文化设施布局,形成标志性文化设施群和文化景观带,更有效地凸现城市文化形象。
2、进一步完善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国务院曾于2000年下发《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颁布了一系列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经济政策。今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2]7号),重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精神,切实搞好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有关专项资金制度;鼓励对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要以这些文件为依据,结合我市文化设施建设情况,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解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问题,保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鼓励社会力量和引进外资投资文化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筹资为辅的文化设施投入格局。
3、争取人大立法,保护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落实。对新建小区和开发新区,按人口比例规划配套兴建的文化设施,建设单位建成后应由所在区、县级市文化部门参与工程验收,验收后无偿交文化部门作为公益性文化设施管理使用。
二○○二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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