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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广州市文化工作要点
二○○三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广州文化发展“十五”计划的重要一年。全市文化工作者必须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今年我市文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提高促发展,在发展中再提高,以繁荣和发展文化作为第一要务,精心实施文化文物精品工程,文艺创作生产要出新成果,名城文物保护要有新举措,基层文化建设要有新局面,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要有新发展,文化体制改革要有新突破,队伍建设要有新面貌,为迎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夯实基础,为打造文化名城、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作出贡献。主要任务有如下七个方面: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为迎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作好准备
1、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放在首位。通过中心组学习、报告会、心得交流会、理论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结合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文化工作实际,全面学习领会十六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如何提高市民素质和文化生活质量,形成文化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事业的活力和文化产业的实力等问题开展讨论,提高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加快文化发展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调动文化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扬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真抓实干的作风,加快推进广州文化建设。
2、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广州文化发展“十五”计划。各级文化部门、各文化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根据《广州文化发展“十五”计划》和各项分支计划的要求,切实抓好每项任务的基础性工作和创新性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人才资源开发战略。制定和出台《广州市文化局人才资源开发战略实施计划》及相关的配套规定,加强文化行政管理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艺术专业人才、文化科研人才队伍的培养,营造文化艺术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继续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通过调整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形成各门类高级人才梯队结构;通过与高等院校、社科部门的合作,培养艺术、学科带头人;通过下达和组织重点研究课题,以出成果促进人才成长;通过引进或项目合作等方式,缓解急需人才短缺的困难。筹备举办“广州文化论坛”高层次的学术讲座和建立文化艺术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鼓励和组织专业人员学习新知识,开展专业艺术基本功、博物馆、图书馆专业知识和技能竞赛,促进队伍素质提高。
4、做好文化宣传,营造文化发展良好的舆论环境。围绕文化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文化活动、媒体报道、印制宣传品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推介广州历史文化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果,宣传广州文化政策法规和发展环境,增强文化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大力发展繁荣文化艺术,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1、策划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发挥精品的示范带动作用。今年重点抓好粤剧《花月影》、芭蕾舞《梅兰芳》、舞蹈叙事诗《广州往事》的修改提高,力争打造成保留剧目精品,积极推荐参评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和全国文华奖。抓好话剧《白门柳》、木偶剧团的《青蛙木偶系列剧》等一批新作的创排。向社会广泛征集反映现实题材的优秀作品。
2、改进艺术生产经营方式,积极开拓演出市场。市文化局将组织优秀剧(节)目开展岭南艺术浙江行。艺术表演团体要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研究,以演出为中心,改进经营方式,提高经营效果。坚持送戏下乡、下企业、下工地的活动。全年市属8个艺术表演团体演出不少于1350场,其中送戏演出不少于280场,在市内演出不少于400场,并努力开拓国内外演出市场。
3、办好文化节会,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全力办好第二届“金狮奖”全国木偶皮影戏比赛。精心策划做大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同时筹办首届广州艺术节。依托艺博会,提供集表演艺术、平面艺术、造型艺术等多元艺术展示、比赛、交易于一体的平台,吸引国办、民办,专业、业余团体广泛参与。继续开展“粤剧新星黄金周”活动,筹备举办其它艺术门类的新星演艺大赛。采用政府采购、资助、补贴等各种方式组织好广州假日文化周活动和“广州之夜”百场文艺精品系列演出。
4、积极参与中法互办文化年工作,促进对外文化交流。组织书画展、文物展和艺术表演参与在法国里昂市举办的广州文化周活动,促进广州芭蕾舞团、广州杂技团、广东木偶艺术团和广州博物馆、南越王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的项目进入中国文化年。鼓励和支持专业艺术团体和群众文化团体积极参加各种渠道的文化交流活动,并积极引进外国高水平的艺术团体来穗展演。
5、加强文艺评论和研究工作。加大文艺评论对艺术创作的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文艺评论氛围,保证精品战略的有效实施。发挥文研所等单位的作用,切实加强文艺研究工作。抓紧做好粤剧"名人名剧名曲名腔"的收集整理工作和编撰《粤剧大辞典》的前期工作,抢救濒临失传的优秀岭南文化艺术。
三、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群众文化事业
1、各区、县级市文化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全市基层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文化局、市计委、市财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加强调研,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基层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2、抓好文化设施建设和利用。做好迎接省文化厅“两馆一站”量化管理、评估定级工作。继续加强街镇文化站建设,完善《广州市街镇文化站管理办法》。新组建并超过三年时间的街道办事处,今年要建设等级文化站并参加省街道文化站量化管理。力促白云区、荔湾区、黄埔区文化馆达标上等级。抓好农村文化建设试点,总结和交流经验。表彰广州第二批“十佳”社区文化室和“十佳”农村文化室。工人文化宫、青年文化宫、少年宫、老干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影剧院等文化设施,要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积极作用,促进机关、部队、院校、企业内部的文化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积极参与广州歌剧院建设,推进陈家祠北面扩建工程、广州图书馆新馆、广州粤剧大观园、黄埔军校旧址保护和周边环境建设、杂技团综合教学楼一期工程、广州雕塑院新院址等文化设施前期准备及立项工作,加快海珠大戏院改造维修工程。
3、加强基层文化管理、文艺创作和表演队伍建设。继续选聘一批社区文化指导员;抓好基层文化干部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程,各文化馆(艺术馆)业务骨干要达到“四个一”:撰写一篇业务论文、创作一件文艺作品、辅导一个文化社团、联系一个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群众馆、文化馆在培训骨干、活跃文艺创作、组织文化活动等方面的作用。
4、抓好文化进社区、进乡镇工作。各区、县级市文化部门要把重点放在社区文化和农村文化建设上,抓好1-3个社区的试点工作。继续开展“都市热浪——广场文化展演”活动,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保证演出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好全市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主要办好第二届文化站汇演、第24届“羊城之夏”青少年暑期文化活动。组织群众文化作品参加“群星奖”音乐作品评选、全国第4届“蒲公英奖”舞蹈作品评选、“广东省第三届少儿艺术花会”、“广东省群众文化作品评选会”等四项政府奖项的比赛。力争推出一首好歌曲、一部好小品(小戏)、一个好舞蹈。继续抓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试点,在番禺区、花都区、白云区各抓3-5个试点镇,落实农村每村每月不少于一场的电影放映制度。承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舞蹈节、全国老年合唱比赛和广东省客家山歌演唱会。继续促进社区雕塑工作,认真做好规划,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5、提高图书馆的社会服务水平。认真办好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读书辅导、评论、交流等导读活动,举办读书竞赛活动。要大力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扩展社区图书馆,广州图书馆不少于3个分馆,少儿馆不少于5个分馆。各区、县级市图书馆要加强对街镇文化站图书室的业务指导,抓紧进行图书馆多媒体信息网络和数字化图书馆建设,重点做好信息开发,迎接全国第三次公共图书馆评估。认真贯彻落实省文化厅、财政厅关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东省实施方案》,广州图书馆要做好配套项目,各区、县级市文化部门要做好计划,积极申请配套经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
6、建设全市文化信息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广州文化信息网”,根据网站设置的栏目,积极搜集、整理、报送和发布信息,不断拓宽文化信息来源和加快更新信息内容;不断完善网站的各项功能,发挥电脑售票系统的作用,建立若干个综合数据库,逐步开发文化监测、预测、预报、预警系统及宏观调控决策服务等应用系统,将电子信息技术应用扩散到文化工作的各个领域,推向基层街镇文化站、进入社区。
四、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1、认真贯彻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广州市加快文化事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对文化产业实施分类引导和扶持,建立文化产业信息发布制度和行业分析制度,引导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等非国有经济成份进入文化产业的领域,重点发展音像业、文化旅游业和艺术培训业;优先发展演艺业、电影业、艺术品经营业和实用美术设计业;培育规模效益好、贡献率高的支柱性产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
2、发挥行业协会在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管理中的作用。选择娱乐、演出等行业建立功能齐全、行为规范、运作有序、作用突出的行业服务组织,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政府实施行业管理的参谋助手作用和行业自律和服务作用。
3、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以管理促繁荣。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管理机制、技术监控管理机制。探索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有效模式,努力实现政府制订政策、审查审批职能与监督检查、实施处罚职能的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分开。贯彻《广州市关于贯彻〈关于互联网服务场所营业条例〉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全市各区、县级市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宏观调控。认真实施《音像管理条例》、《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新的《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完善文化市场管理规章,加强音像制品、网吧、娱乐演出市场的执法管理。通过在广州艺术节期间组织营业性表演团体的各项文艺调演和比赛活动,培育健康繁荣的文化市场。
4、切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局系统重点防火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管理,做好维护稳定和重大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文物保护法》,提高名城文物保护和利用水平
1、把学习新《文物保护法》纳入市“四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采用各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专业人员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文物意识,依法管理文物事业。按照新《文物保护法》修改、制订我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沙面保护条例》等名城文物保护的法规。
2、做好名城文物保护利用体系的基础工作。继续抓好文物补查的后续工作。做好考古发掘、地上文物、文物仓库管理和馆藏文物数据库开发以及名城资源数据库开发。完善文化史迹游、文化景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制定保护管理办法。加强“老字号”的日常指导、协调、监督,并制定扶持的政策措施。完成现有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标志设立工作,在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或名人业绩地、或体现城市历史发展脉络的坐标地点设立标志和说明。继续对有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工艺进行调研和挖掘整理,宣传推广和扩大生产。认真做名城文物保护利用的科研工作,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积极配合科学城、大学城、南沙和北三环高速公路等大型建设项目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及时整理资料和研究提供文物资源数据,保护更多的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对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活动及古玩城、文物监管物品市场的管理。
3、做好博物馆体系的建设。及时调整思路,努力寻求博物馆现实的生存发展空间。制订博物馆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指导行业博物馆依法办馆。抓好精品馆、精品展的示范工作,改善博物馆的服务设施,扩大博物馆、纪念馆每月一日的免票活动的覆盖范围。完善博物馆套票工作,积极争取省、区、县级市和行业博物馆参加。办好与英国维多利亚阿伯特博物院合作的“18、19世纪广州外销画展”及“南越国珍品展”赴英国、法国的展览。送展览到学校和社区,不断拓展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和旅游推介活动,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4、抓好重点保护项目。扎扎实实积极推进南越国遗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完成保护规划和申报文本的编制工作,深入做好儿童公园部分的考古发掘,认真构思南越王宫署保护展示的规划。抓好黄埔军校、南海神庙和黄埔古港古村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工作。推进中共“三大”旧址纪念馆的建设。对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使用单位做好保护工作。积极监督、协调和指导使用单位做好广州起义旧址、怀圣寺光塔、天主教堂石室、沙面建筑群、黄埔军校旧址、南海神庙、锦纶会馆等文物保护建筑的加固维修工作。抓好大小马站、流水井古书院群的复建整治。核定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继续完成“四有”工作。
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1、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发挥政府的主导、服务作用。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健全行政审批管理体制。以政务公开为主要途径,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逐步完善政务公开的软、硬件建设。通过政务公开,改进管理方式,完善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创新创造力、指导调控力和管理协调力。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以及《广州市文化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广州市文化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的规定,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2、文化经营单位改制要有所突破。积极推进文化经营单位改制工作,按照“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租赁、承包经营、出售、托管等形式,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改革,促进政企分开,促进文化经营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3、探索建立艺术生产、演出、筹资、营销、激励机制。进一步改革艺术创作、生产经费的投入方式和结构,强化成本意识,严格剧目制作、演出预结算和成本核算,提高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行艺术项目审批和项目预算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规划、项目管理和评估论证,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机制。把专项经费由生产环节投入为主逐步改为流通环节投入为主,按照艺术产品的质量实行分类、分项予以扶持;对获奖的优秀剧(节)目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投入,形成具有激励作用的投入机制。
4、根据我市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选择3-5个单位作为全员聘用制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局直属单位稳步推行规范的全员聘用制。加快文化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步伐,探索与南方人才市场合作,建立文化人事代理中心,为非受聘人员的分流提供平台。
5、探索进行财务、国有资产产权和基建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广州市文化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探索基建管理的新路子,促进机关职能的转变。
七、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文化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做好基层领导班子换届改选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工作,努力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强对青年干部的培养教育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2月底举办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班。年内组织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全国领导干部培训教材”,陆续开办《马列主义基本问题》、《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中国历史》、《中国艺术》等课程培训。调查《广州市文化局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11个配套规定的实施情况,并进行总结、分析。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实践三个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新党章,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订我局发展党员三年计划。认真做好支部的换届改选和新党员的展组工作。举办党支部书记、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制定相关规定,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建立全局党员数据库,加强党员管理。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立足预防在前,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监督检查。召开全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切实做到“四个加强”: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7月至9月份在全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党风党纪、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二是加强修章建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广州市文化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和《广州市文化局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三是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6月和10月检查基层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情况。四是加强局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同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及执法监察工作,认真查办违纪案件。继续完成对部分局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善于观察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心理动态,抓住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解疑释惑,理顺情绪,防患于未然。千方百计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认真解决当前文化改革和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纠风评比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加强工青妇和老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好工作。工会要学习、贯彻《工会法》,认真覆行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基本职能,特别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完善职代会制度,推行事务公开、馆务公开、团务公开、司务公开工作。继续开展“职工之家”和“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和指导文艺团体、图书馆(站)、艺术馆开展各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共青团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举办以学习十六大为主题的青年辩论大赛和“学习十六大,永远跟党走”大型文艺晚会活动;组织团员青年送戏、送展、送书到企业、军营和边远山区,增强服务社会的责任感。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增城亮星村的工作,使之三年内脱贫。要充分发挥局系统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让他们了解文化建设现状,为文化发展出谋献策。要重视做好老干部工作,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老干部和离退休人员,落实各项待遇。继续办好老人大学,使老同志真正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继续抓好档案综合管理工作。
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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