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进行 法规政策培训的通告
根据省文化厅《关于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广州市文化局决定举办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场地主要负责人法规政策上岗培训班。此次培训作为重新审核条件之一。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必须于6月23日前到中山四路42号广州市文化局培训中心报名。 联系电话:83352940 83868457
广州市文化局 二○○二年六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