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局文化市场文化名城艺苑剧坛网上读书电影院线票务中心群众文化文化社区广州文化信息网
 首页广州市文化局职能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统筹、协调、综合全局工作;组织拟定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草拟文化发展规划和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负责对外文化交流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文秘、督办、提案议案、信访、档案、接待的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组织草拟地方性文化法规、规章,承办行政诉讼、复议;统筹、指导文化科技工作。
财务基建处(挂文化产业处牌子)
  参与拟定文化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和实施文化经济政策;统筹指导局系统的财物、税收、物价工作,管理文化、文物事业经费;负责文化、文物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统计;负责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局系统基建管理工作;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发展,统筹指导局系统的文化经营活动。
艺术处
  负责专业艺术事业工作,组织拟订、实施专业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专业艺术院(团)的艺术创作、艺术研究、艺术生产以及体制改革和业务建设;协调、指导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文艺活动。
社会文化处
  管理群众文化、公共图书馆事业;研究拟订群众文化和公共图书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共图书馆建设和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图书馆间的协作与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全市各类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室)等文化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指导全市业余文化艺术的创作和培训;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及广场文化活动。
文物处(挂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牌子)
  负责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负责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方案审批。负责指导、落实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文物保护单位按维修工程方案进行维修工作;组织我市辖区内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审核名城保护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划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工作,并依法对其保护利用实施指导、监督;负责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市文管办、名城办日常工作。
博物馆处
  组织拟定博物馆建设发展规划何博物馆管理规章;依法履行博物馆管理的职能;指导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建设;协调指导文物捐赠与馆藏文物收藏、征集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馆藏文物的交流、展览工作;负责协调出土、收缴文物的移交、引导民间文物的收藏、交流工作;负责管理局属文物商店;负责指导、监督市属博物馆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场处(挂广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监督管理演出、电影、文化娱乐、美术品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动态,参与拟订文化市场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对营业性演出场所、演出队伍(演员)、演出活动、演出经纪机构以及电影放映、艺术教育、美术品经营、大型游乐场所等项目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办理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前置审核,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涉及色情、赌博、暴力、迷信等不健康计算机游戏的查处;负责管理各类社会文化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文化单位;指导、协调区、县级市文化部门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指导文化市场稽查,查处文化市场非法经营和违章经营行为。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人事管理、干部管理和党建工作;组织制订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处级干部、后备干部、局机关干部及市以上优秀专家的考察、选拔、调配、培训、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劳动工资、人员调配、录用、奖惩,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及人才培养、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公费医疗、保险、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办理因公出境人员的政审;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设在组织人事处。
宣传处
  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信息工作;指导、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和政治思想工作研究;指导、组织局属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局主管的报刊工作;指导和统筹对外宣传及重大业务宣传工作;指导、组织信息、调研工作。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挂保卫处牌子)
  指导、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组织对局属单位的综合效益、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法人代表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检查、落实局系统的安全保卫、防火和治安综合治理、拥军优抚、征兵、民兵以及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工作;组织重大文化活动的警卫工作;协助局属单位办理基建和装修项目的消防安全的报建、验收等手续;办理因私出境探亲、定居、旅游的申报。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重要信息

网站介绍 - 注册会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站点导航
(C)2002 广州市文化局(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