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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首例光碟盗版案审结



  《江西日报》4月23日报道:由我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光碟盗版案最终审结。

  2001年5月,香港环球唱片有限公司发现南昌某音像公司销售、彩封为“张柏芝——不会逝去”,盘芯为“快乐情书”的CD光盘中,收录了香港环球唱片有限公司录音制作的《星语心愿》等11首曲目。因该光盘的出版发行者对此并未取得香港环球唱片有限公司的授权许可,故港商认为其版权受到了侵害。于是,香港环球唱片有限公司委托律师持国际唱片协会颁发的“版权认定报告”,以该CD光盘的销售者、出版发行人和复制加工人为被告,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1.8万元。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录音制作者对其依法制作的录音作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复制发行该作品应当征得制作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规定,构成侵权,应负债权责任。判决被告停止出版、发行、复制、销售上述CD光盘中原告享有录音制作权的《星语心愿》等11首曲目;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19万元。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由被告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受理后,已于目前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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