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文艺家权益保护委员会”即将建成
喜欢粤剧的朋友一定听说过一代粤剧大师陈冠卿老先生的《梦断香销四十年》,但你是否知道这个几乎在全世界的粤剧团都演过的剧本屡屡被侵权,成为刚刚去世的陈老生前一大心病。记者近日从省文联获悉,全国首家“文艺家权益保护委员会”即将筹备建成。据有关部门透露,一旦成立这个关于粤剧知识产权保障委员会,不仅在公共场合演出粤剧要交版权费,而且可能在公共场合听粤剧也要交费了!
据悉,该委员会部分功能与目前中国最完善的版权保护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相似。据省流行音乐学会秘书长李广平介绍,只要作品在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在册,作者就能按照一定比例得到版权费。根据新出台的规定,除了正式演出或出版,在宾馆、商场、餐厅等商业性场所播放歌曲(甚至只是用于手机铃声),使用方都要按比例交纳版权费;作品的使用频率越高,作者所获得的版权费也就越高。
版权费分配一般一年两次,有专门工作人员直接将钱汇入作者的账户。此外,如果有会员被侵权,个人的小案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协会可为会员开出作品证明、协助取证,大的案件会员还可委托协会出面办理,而且作者的权益保护是终身的,作家去世50年内版权都受保护,作家子女可继续为作者索取版权费。
来自: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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