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
方治齐
领导小组副组长:
蔡锦明
领导小组成员:
温朝晖、王汉超、赵清木、刘晓明、闻鹰、徐彬、练怡、王丽贞、郝小员、王瑞松、王其凤、陈远远、牟辽川、余勇、张力田、林洛、薛子亮、罗正明、祝国平、潘大庆、卢小云、周建辉、俞畅、程存洁、李明、卜穗文、李林娜、肖东、陈伟安、李穗梅、陈茹、冯永驱、曾波强、刘洪辉、惠德毅、苏章鸿、沙汉强、宋建华、陈金荣、屈伟明、邹燕云、郑秀林
关于印发《2006年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在文化系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通知
广州市文化局2005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计划
一、2005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2005年,我局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照《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按照市语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在做好局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促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根据市语委的部署和要求,我局成立了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方治齐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宣传处处长蔡锦明担任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我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切实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同时,要求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指定专人为语言文字工作人员,负责落实本处室或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并指定宣传处刘庆红同志为我局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加强与市语委的沟通和联系。在局系统中形成了责任明确、各司其职、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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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局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各位领导、评估组专家、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到我局实地考察、指导工作。下面,我代表广州市文化局向评估组汇报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情况。
自1997年第二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局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为目标,结合我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能,对照《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做好局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大力促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二、努力创设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环境
三、采取有效措施,将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融入日常工作
四、发挥文化资源,利用各种载体推广和宣传文字语言规范化
五、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促进我市公务员语言文字规范化
推广普通话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型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推广普通话的方针和政策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86年国家把推广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1992年确定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在强化政府行为,扩大普及范围,提高全民普通话应用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基本思路
推广普通话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需求,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遵循语言自身发展规律,依法强化政府行为。要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并逐步向广大农村地区拓展,向更宽的领域延伸,逐步实现全社会普及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基本措施
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评估,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开展以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中心的宣传教育为基本措施,不断加大依法推进的力度,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方法轨道。
推广普通话工作基本要求
推广普通话要努力做好四个重点领域的工作:第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城镇学校和幼儿园要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要把普及普通话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教师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要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出色的示范学校。
第二,党政机关要率先垂范,把普通话作为公务用语,并督促和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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