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我做合格小公民”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团委、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少工委、少年宫:
  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我做合格小公民”征文比赛的通知》(团穗字[2002]30号文)的要求,决定在广州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我做合格小公民”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比赛将通过深入开展“五小”活动,使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形象化、具体化,让公民道德意识根植在中、小学生的心中,成为他们行动的准则,进而鼓励学生用文字表达他们在活动中的认识和感受,推动小公民道德教育的广泛开展和交流。

  二、活动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广州市文化局、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少先队广州市工作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广州市少年宫、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

  四、征文要求:
  (一)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主题,通过读后感、日记、广播稿、小故事、议论文、调查报告、诗歌等形式,表达自己在“我做合格小公民”活动中的感受和认识,写出自己独特的体会。字数不限。
  (二)稿件请注明作者学校、班级、联系电话、地址及辅导老师。

  五、参赛对象:全市中、小学生

  六、征稿办法:各中小学校、各少年宫、各区图书馆对参赛征文进行初评,按征文总数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征文。优秀征文稿于2003年9月30日前交至组委会办公室或E-mail至组委会指定邮箱:gzst@vip.163.com

  七、评奖办法:
  (一)由省、市著名儿童作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征文进行评选,获奖征文将送至北京参加全国赛区比赛。
  (二)奖项:广州市小学生“我做合格小公民”佳作奖 25名
  广州市中学生“我做合格小公民”佳作奖 25名
  广州市小学生“我做合格小公民”优秀奖 50名
  广州市中学生“我做合格小公民”优秀奖 50名
  优秀组织奖(单位)若干名
  优秀辅导奖若干名

  八、颁奖时间:2003年11月中下旬将举办广州市中小学生“我做合格小公民”征文比赛颁奖大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级市要围绕“我做合格小公民”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以“五小”为内容的活动;
  (二)各区、县级市要广泛宣传,大力发动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踊跃投稿。

  十、联系办法:
  广州市中小学生“我做合格小公民”征文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1361354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67号 广州市少年宫文学培训中心
  邮政编码:510170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代章)
                   广州市中小学生“我做合格小公民”征文比赛
                         组委会办公室
                        二00三年五月十日

  附:征文活动推荐用书
    《我做合格小公民》(小学低年级版)
    《我做合格小公民》(小学中、高年级版)
    《我做合格小公民》(初中版)
    (由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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