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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机构及职务设置方案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有关协会的机构及职务设置,特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

  1、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理事会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2、常务理事会

  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等工作。常务理事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3、秘书处

  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协会的日常工作。

  4、会员工作部

  会员工作部是与会员及各专业委员会联络的部门。负责对会员的培训、业务咨询、信息交流等工作。

  二、职务设置

  1、会长一名

  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2、副会长(其中常务副会长一至二名)

  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及分管的工作。

  3、秘书长一名(由一名常务副会长兼任)

  负责办理协会的日常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及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等。

  4、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工作,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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