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快讯


第二届“羊城新秀”歌手大奖赛参赛须知

  一、报名条件
  1、参赛选手不限性别、不限地区、不限户籍。
  2、参赛选手年龄为16~30岁的青少年,可以个人或组合(非乐队)的形式参赛。
  3、参赛选手与其他经纪机构或公司签订合约须凭公司出示证明函参赛。
  4、参加过首届“羊城新秀”大赛获奖者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提交本次大奖赛的报名表
  2、提交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本人半身红底彩照(大一吋)两张,全身彩照一张。

  三、报名程序
  1、到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格,并按要求详细填写报名表格的内容。
  2、将以上报名要求内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相片、报名表交到市内各报名点。
  3、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选手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4、通知符合条件的选手参加预选赛。(附:参加预选赛的选手需自备参赛歌曲的伴奏CD或VCD)
  5、各参赛选手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名,请登陆以下网站下载或直接在网上填写参赛表格:www.gzwh.gov.cn; www.topstar2000.com

  四、报名日期
  2004年10月18 起接受报名,2004年11月10日截止报名。

  五、报名地点:
  1、广州市第一工人文化宫 广州市文明路65号 83191561 劳小姐
  2、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 广州市同福东路640号 84255473 李小姐
  3、广州市第三工人文化宫 广州市逢源路155号 81376974 单先生
  4、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 广州市员村二横路2号 85525112 伍小姐
  5、广州市芳村工人文化宫 广州市陆居路9号 81893847 王小姐
  6、广东艺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环市中路300号 天秀大厦G层E2室 83562531 苏小姐

  六、须知
  1、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选手递交的报名资料将不予退回,组委会将做好选手个人资料的保密工作。
  2、参赛选手自选一首歌曲参加比赛,歌曲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如参赛歌曲为原创原唱歌曲,请在报名表上注明,并同时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原创新歌的词、曲复印件一份。
  3、比赛结束后,如参赛者对比赛结果有异议,不得擅自质问评委,应以书面形式递交大赛组委会,最后结果由大赛组委会决定,参赛者不得异议。
  4、凡参加第二届“羊城新秀”歌手大奖赛的选手,在比赛期间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无偿参加大赛期间的各类活动及赛后政府的公益活动。
  5、第二届“羊城新秀”歌手大奖赛报名须知的解释权归此次大赛组委会。

  七、 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020)83562531 83546139 83550025 苏小姐
  传真:(020)83546146 (020)83856123 83858378 陈先生、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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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第二届“羊城新秀”歌手大奖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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